各试验承担单位,有关品种特性鉴定、检测单位:
根据《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》(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2号修订)和《安徽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管理办法》(皖农种〔2018〕28号)有关规定,经安徽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稻专业委员会讨论审议通过,现将《2023年安徽省水稻品种试验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,认真做好本年度水稻品种试验工作。
附件:2023年安徽省水稻品种试验实施方案
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
2023年3月10日
原文下载:关于印发2023年安徽省水稻品种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