琼农规〔2021〕6号
各市、县、自治县农业农村局、综合行政执法局,洋浦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:
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农业行政处罚行为,公平、公正行使自由裁量权,推进依法行政,我厅对《海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(2018年修订版)》进行了修订,并制定了《海南省农业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《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(2018年修订版)的通告》(琼农字〔2018〕186号)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废止。
海南省农业农村厅
2021年12月10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附件.docx